因為補請婚宴的關係
很多朋友在推薦婚攝、新秘
總是問我需不需要
讓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早在打算跟小毛妹拔交往之初
就已談妥
1.男30女25才會結婚。
2.結婚=生小孩,準備要生才結婚。
3.只有結婚一個結果,沒有分手,不然就不要在一起了。
4.與家裏同住。
5.小孩最少兩個,有能力三個。
6.可以的話,最好公證、登記結婚。
7.不拍婚紗、不宴客。

當初在還沒交往就談
可能很多人看來言之過早
可是我卻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一環
如果兩人在面對未來
沒有共同的價值觀、理念
那也沒有在一起的必要,因為遲早會分手

因為一連串的意外
小毛妹拔的奶奶過世
我的爺爺過世
導致希望提前結婚
又突然不提前結婚
但小毛妹來報到

一切的一切
讓我們躲過了婆婆的傳統婚禮
變成簡化到登記結婚

但是誰又知道…
這一切…都是婆婆的陰謀
當小毛妹出生後
婆婆開始說服我們
要補請宴客
順便跟小毛妹滿月一起
(雖然最後還是拖了半年多)

被趕鴨子上架的狀況下
當然希望一切從簡
新秘,請朋友
婚攝,沒必要
拍照,請老哥隨便拍點花絮
婚佈,不想浪費錢
婚紗,找關係
餐廳,乾淨好吃就好

最多最多,額外花費心思的
就只有婚禮小物

本來也不想要的
可是,實在因為跟小毛妹拔的前同事
婚事太近,又在同餐廳
在輸人不輸陣的狀況下
硬著頭皮還是準備了

省去繁雜的傳統迎娶
也許
少了感人的拜別父母
少了嫁娶的喜悅
但是也少了很多婚前的紛爭

結婚
如果兩人都有共同的理念
在契合的想法下
也可以很簡單了事
也可以沒有爭吵的

Posted by huirita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0) Trackback(0) Hits(136)